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7日电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7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印发处理违法违规户口工作规范(下称工作规范)中明确,户口登记重复的,对重复登记的户口予以注销,保留唯一户口。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户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户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本市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工作规范明确,违法违规户口是指在户口登记中所产生的错误户口、重复户口、违规户口等,包括错误户口是指户口登记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户口;重复户口是指同一个人具有两个以上户口,且其中之一为本市户口的;违规户口是指不符合本市落户规定从外地迁入本市或在本市登记的户口,以及在外地违规登记并迁入本市的户口;其他违法违规户口。
对于违法违规户口的处理,工作规范称,户口登记内容错误的,应当进行更正。户口登记重复的,对重复登记的户口予以注销,保留唯一户口。对违规户口,予以注销,依托违规户口迁入或登记的户口一并注销。其他违法违规户口,根据具体情形予以相应处理等。
同时,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违规户口后,原户口被登记人办理之前已经存在的事务,如果需要相关户籍证明的,公安机关可以出具。公安机关注销违法违规户口后,应出具相应材料以便原户口被登记人进行户口重新登记。
工作规范还称,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违规户口,应在违法违规户口发现时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成,如因特殊情况六个月内无法办理完成的,经市公安局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期限。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