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快报《北京市公安局处理违法违规户口工作规范》最近发布了。显然,错误账户、重复账户、非法账户和其他非法账户应分别予以纠正和注销。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账户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非法账户,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政策精神,结合北京市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规则很清楚。北京公安机关处理非法账户的原则是“纠正错误,取消违法行为,确保唯一性,保护权益”。本规范适用于本规范实施后未办理的账户,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
所谓非法账户是指错误账户、重复账户、非法账户等。在账户注册时生成,包括:(1)错账户是指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账户。(二)重复开户,是指同一个人拥有两个以上的账户,其中一个是城市账户。(三)非法账户,是指不符合本市定居规定,从外地迁入本市或在本市登记的账户,以及在外地非法登记并迁入本市的账户。(四)其他非法账户。
如何处理非法账户?说明清楚,账户登记的内容有误,应予更正。重复户口登记的,注销户口,保留唯一户口。非法账户应当注销,基于非法账户移动或注册的账户应当一并注销。其他违法账户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规范明确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发现非法账户之日起六个月内对非法账户进行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六个月内办理的,经市公安局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期限。如需请示上级,请示期不包括在办理期内。
新京报记者沙学良